医师、机构,你们的电子证照来了,请注意查收!

2020-09-27 18:48:12 admin
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《关于推行医疗机构、医师、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医函〔2020〕605号),医师、护士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正式启动,符合生成条件的,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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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,医疗机构、医师、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电子化注册机构端、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,符合生成条件后即可申领到个人的电子证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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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师、护士电子证照包含医师和护士的执业注册等信息,且与现行纸质证照并行使用,具有同等效力。

此项工作对进一步推进医疗资源科学配置,提高卫生健康管理效率,保障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,希望各医疗机构、医护人员积极配合,尽快申领好个人的电子证照!


电子证照申领方式

1、搜索关注公号“民科微服务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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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点击“我”,选择医生或护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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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点击下拉菜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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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点击“电子证照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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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拉到底部点击“申领/亮照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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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生成电子证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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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未在电子化注册系统中上传照片

按以下顺序操作:

7、点击“信息维护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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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点击“更新个人信息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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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、点击进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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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、点击图片并上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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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更新操作完成,通知医疗机构审核,

审核通过后从第五步开始操作即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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